機關各處室:
現將《民進江蘇省委機關公務出行保障和保留車輛管理辦法(暫行)》發給你們,請參照執行。
民進江蘇省委辦公室
2016年1月11日
民進江蘇省委機關公務出行保障和保留車輛管理辦法(暫行)
根據《江蘇省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總體方案》和《省級機關公務出行保障和保留車輛管理辦法》,制定本辦法。
一、公務出行保障
1、公務出行要堅持節約環保、便捷高效,嚴格執行有關規定。
2、公務出行實行分類保障。
機關工作人員在南京市鼓樓、建鄴、秦淮、玄武、雨花臺、棲霞區范圍內的普通公務出行,由發放公務交通補貼費用保障。在上述六區以內應急等特殊公務經批準可使用保留車輛保障。
上述六區以外的公務出行,優先選用公共交通,按省級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報銷交通費用;應急等特殊公務經批準使用保留車輛的,不再報銷出差市內交通補貼。
省外公務出行一般不得使用保留車輛,由公共交通保障,據實報銷交通費用。
二、保留車輛使用管理
3、本單位現有機要通信用車、應急公務用車各一輛,實行集中管理。車輛的加油、維修、保養、保險按省級機關政府采購規定執行。
4、應急用車使用范圍:
①執行重大搶險救災、事故處理、突發事件處置等不可預測的特殊任務。
②參加省級領導機關和省有關部門緊急召集的跨部門會議和活動。
③參加重要公務接待和外事等活動。
④本單位統一組織的集體活動。
⑤送、取數量較多的公務用品。
⑥財務人員取、送大額現金。
⑦機關工作人員因傷因病需緊急送醫。
⑧離退休干部政策范圍內用車。
⑨機關領導批準的其他特殊情況用車。
5、應急用車使用的管理要求:
①嚴格執行“不得既領取公務交通補貼又違規乘坐公務用車”的規定,從嚴從緊控制應急用車使用。
②省委辦公室是機關公車管理責任部門。辦公室分管領導承擔管理責任。辦公室建立車輛使用臺賬,定期公示車輛使用情況,接受監督。建立車輛保管和駕駛員管理制度。
③嚴禁公車私用。
6、應急用車使用審批程序:
①在南京市區公務出行,符合應急用車使用范圍統一口徑的應急車輛使用,由用車處室填寫“公務用車審批單”,交辦公室,經辦公室分管領導簽批,并指派駕駛員出車。
②出南京市、在省轄市公務出行,需使用應急用車,由用車處室填寫“公務用車審批單”,交辦公室分管領導簽署意見,秘書長審批后,辦公室安排駕駛員出車。
③突發情況,可先使用出行,后補辦審批手續。
附表:
公務用車審批單
用車處室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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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辦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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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車時間 |
年 月 日 時至 年 月 日 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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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車事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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處室意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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辦公室意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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車牌號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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機關領導審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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駕駛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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